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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勵生育,最快明(101)年元旦起家戶所得淨額在113萬元以下,家有2歲到5歲幼兒的家庭,後(102)年申報所得稅時,將可享有每名幼兒2.5萬元的特別扣除額減稅優惠,預估全台24.3萬戶受惠。

為補足現行政府人口政策缺口,行政院會昨(8)日通過「所得稅法」第17條修正草案,新增幼兒特別扣除額,列立法院新會期優先法案,希望能儘速完成立法,讓96年至99年出生的子女,明年起就適用。

財政部次長張盛和表示,適用綜所稅稅率5%的家庭,每育有一名2至5歲幼兒,全年可減免的所得稅是1,250元;適用12%稅率家庭,全年可減免的所得稅則是3,000元。全國符合條件的家庭共有24.3萬戶,減稅利益達2.32億元。

國庫祭出逾2億元減稅利益鼓勵生育,但並非家有2到5歲幼兒的所有家庭都可以享受減稅,財政部強調,幼兒扣除額有排富及避免雙重減免的條款。

排富條款有三,一是適用綜所稅稅率20%以上家庭;二是基本所得額超過600萬元、適用最低稅負制者;三是同一子女當年度已接受二學期幼兒免學費補助。

財政部補充表示,政府明年將實施5歲幼兒免學費措施,因此,以2至5歲幼兒可享有特別扣除額為例,符合條件的家庭,約有四個年度可以享受減稅。

如果幼兒免學費措施適用年紀再向下延伸時,每延伸一年,幼兒特別扣除額的減稅優惠年度,即會同時縮減一年。

 

【2011/09/09 經濟日報】@ http://udn.com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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